双碳科研体系
《联合国双碳科学院》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立《联合国双碳科学院》制度基础,科学办院,民主办院,依法办院,根据联合国政府性组织暨联合国非政府组织的有关规定,制定章程。
第二条 《联合国双碳科学院》由学部和院属机构组成,是全球双碳科研与技术领域的最高学术机构,最高咨询机构,综合研究发展中心。
第三条 《联合国双碳科学院》的宗旨是:双碳行动将延缓温室效应的蔓延、让人类避开灭顶之灾;双碳行动将改变地球上每一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管理体制、社会单元、生存环境、人文面貌、饮食习惯、起居风尚、交往方式、人际关系、产品标准、产业结构、教育体系、文化格局;双碳行动将提高全人类的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水准;双碳行动将促进人类共同命运体的形成。《联合国双碳科学院》旨在成为世界一流水平的科研基地,成为世界级双碳科学思想库,成为具有“世界一流的成果、世界一流的效益、世界一流的管理、世界一流的人才”的国际科研机构。
第四条 《联合国双碳科学院》的办院方针是:站在世界科学发展最前沿,立足原始科学创新,实现关键技术创新与系统集成,为全世界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不断做出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创新贡献。
第五条 《联合国双碳科学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要从事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关研究,重点解决双碳领域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科技问题,发挥在双碳领域创新体系中的骨干引领与示范带动作用,为促进世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基础和技术源泉,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双碳技术产业发展。
(二)坚持以科研为中心,科研与教育并举,出成果与出人才并重,紧密结合科研工作,培养高级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三)对重大科技问题发表学术见解与评议。在全社会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技知识,注重科学伦理,繁荣科学文化。
(四)广泛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成为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综合性科研机构和对全世界科学家开放的国际合作研究基地。
第六条 《联合国双碳科学院》是非国别,非政府,非宗教,非党派,非权贵,非逐利的世界性科学组织。追求科学真理,尊重学术自由;鼓励竞争合作,提倡自主创新;坚持严谨治学,信守科学道德。
第二章领导体制
第六条 《联合国双碳科学院》设院长一人,副院长若干人,由联合国秘书长暨联合国非政府组织主席联合任免。《联合国双碳科学院》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由《联合国双碳科学院》任免。
第七条 《联合国双碳科学院》实行院长负责制。《联合国双碳科学院》院长是《联合国双碳科学院》法定代表人,是《联合国双碳科学院》学部主席团(以下简称主席团)执行主席,主持领导全院工作,并对联合国大会负责。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并对院长负责。
第八条 《联合国双碳科学院》实行院务会议、院士大会、学部主席团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制度。
第九条 院务会议由院长、副院长、其他院领导、秘书长、副秘书长、学部主席团领导和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院务会议一般每年夏季和冬季各召开一次,经院长提议或三分之二以上院务会议成员联合提议,得召开临时院务会议。其职责包括:
(一)研究分析世界各国战略需求和世界科学技术发展态势。
(二)讨论决定《联合国双碳科学院》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与计划、重大改革发展举措等事项。
(三)确定《联合国双碳科学院》阶段工作重点。
(四)解释《联合国双碳科学院》章程,审议中国科学院章程修正案。
(五)审议通过《联合国双碳科学院》重要管理规章。
(六)审议应当由院务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联合国双碳科学院》院士大会是《联合国双碳科学院》学部的最高组织形式。院士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其职能包括:
(一)审议常设领导机构的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常设领导机构组成人员。
(三)修订《联合国双碳科学院》院士章程。
(四)决定科学部的设置或调整。
(五)开展学术活动。
(六)提出重大建议。
第十一条 《联合国双碳科学院》学部主席团是院士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领导机构,由《联合国双碳科学院》院长、负责学部工作的副院长、各科学部主任、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和经院士大会选举产生的若干成员组成。主席团设执行委员会。主席团会议每年召开两次,其职能包括:
(一)决定召开并主持院士大会。
(二)审议并决定提交院士大会的各项议案。
(三)聘请主席团顾问。
(四)批准各科学部常务委员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五)聘任执行委员会秘书长。
(六)决定各科学部增选院士名额。
(七)审议各科学部增选院士的选举结果。
(八)审查和批准撤销院士称号的决定。
(九)决定设立专门委员会。
(十)院士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能。
第十二条 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副院长、其他院领导、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组成。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其职责包括:
(一)部署重大发展和改革举措。
(二)审议决定机构设置与调整、科技项目立项与管理、资源配置和评价奖励等重要事项。
(三)确定对外合作的原则与战略,讨论决定重大对外合作事项。
(四)审议通过年度预算方案和财务决算草案。
(五)审议通过院重要文件。
(六)审议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章《联合国双碳科学院》学部
第十三条 《联合国双碳科学院》学部由全体《联合国双碳科学院》院士组成。《联合国双碳科学院》院士是联合国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联合国双碳科学院》院士由各科学部选举,经学部主席团审议批准产生。
第十